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 我省一村一社区上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17:5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在全国妇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最近命名的首批100个城市社区、农村乡镇、村级单位“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中,我省的一村、一社区榜上有名。

  我省被命名为“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的是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西社区和乐都县洪水镇高家湾村。昆仑路西社区和高家湾村在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维权相工作,妇女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妇女发展和维权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基层妇女法制宣传教育起到了示范作用。(记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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