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荣誉驾驶人上榜人车险费率可下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7:37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江苏省公安厅出台了《江苏省荣誉驾驶人管理办法(试行)》,对荣誉驾驶人的等级、授予对象、奖励措施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该管理办法将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据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负责人介绍,荣誉驾驶人的授予不设定名额限制,我省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都将是考察对象。

  荣誉驾驶人从低到高依次包括铜牌、银牌和金牌荣誉驾驶人。金牌荣誉驾驶人必须符合五个条件:取得小型自动挡汽车以上准驾车型资格20年以上;在本记分周期和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无记2分以上记录;在本年和最近连续5年内无一般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列入“黑名单”管理记录;无治安拘留和刑事处罚记录。而银牌、铜牌荣誉驾驶人的条件,除后两项条件同金牌荣誉驾驶人外,前三项条件分别是:15年和10年以上驾驶资格、无记4分和6分以上记录、连续4年和3年内无一般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此外,驾驶人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的(如劳动模范、竞赛能手等),或因见义勇为、协助破获重大刑事案件、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等事迹,受到公安机关表彰奖励的,都可以破格授予相应荣誉。

  获得荣誉的驾驶人,可以享受当地驾驶人协会会员待遇,同时公安机关还将建议保险公司对他们的车辆保险费率实施下调。职业驾驶人被评为荣誉驾驶人的,通报给所在单位,建议给予物质等奖励。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荣誉驾驶人给予物质奖励,并聘其为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苏交轩 朱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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