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送软件侵犯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1:4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4月5日电(严剑漪)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5日对上海首起“流氓软件”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很棒公司)赔偿原告何先生经济损失人民币94元。

  何先生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在下载QQ密码防盗专家特别版共享软件时不知不觉地被强制下载安装了很棒富媒体广告软件,然后电脑不断弹出广告窗口,删也删不掉。后来,他在登录被告网站时,发现被告网站设有“在线技术支持”按钮,还以为可以修复电脑故障,谁知点击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电脑又被自行安装了富媒体软件。

  何先生认为,“很棒小秘书”侵犯了他的知情权、选择权,也造成了他的财产损失,而且被告通过“小秘书”软件整合的富媒体记录他的网卡物理地址,分析他的搜索行为和上网习惯,极大地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故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制造和通过网络或其他途径传播“很棒小秘书”软件,公开登报赔礼道歉,赔偿他的修复损失。为纪念网友反流氓软件联盟成立于9月4日,何先生特地说明,自己只要求被告赔偿94元。

  很棒公司认为,他们提供的“很棒小秘书”软件是免费软件,属赠与行为,只要该软件使用不会导致用户的损害,就应认为赠与人尽到了基本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很棒公司向公众提供免费软件下载,原告接受下载,双方形成软件使用的消费合同关系。在这一过程中,被告应尽充分告知义务,以利于原告的知情和选择。但证据表明,被告只告知了小秘书软件的功能,而未告知其中含有富媒体软件及该软件的功能,致使原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了该软件并受到该软件功能所带来的困扰,故很棒公司的不当行为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了侵犯。同时,何先生发现给他带来困扰的软件后,有权予以删除,删除所产生的费用是原告的财产损失,被告对此应承担责任。

严剑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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