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社保基金”是怎么回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7:2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4月5日电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广州市社保基金遭挤占挪用”,记者为此采访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崔仁泉表示,2000年之后,广州市社保基金没有发生过挤占挪用,历史遗留的社保基金问题正在处理。

  2004年广州“两会”期间,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受市人大代表询问时报告说,1993年,劳动部发布文件,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把结余的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贷,进行增值。广州市人大也出台了地方法规,要求对社保基金进行开发、运营。因此,当时的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将部分社保基金向外投资运营。截至1999年底,在外运营的社保基金共10.18亿元,涉及25个项目。此后,广州市多次向省市人大和媒体报告过追收进展。

  崔仁泉说,2001年9月,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纠正回收违纪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截至2007年3月,采取法律手段处理的案件18宗,已经结案10宗;采取行政等其他手段处理的案件7宗,结案1宗。已追回社保基金3.6亿元,预计还可以回收1.05亿元。按照国家政策,社保基金如果确实无法清收的,将由市政府予以偿还,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广州市每年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

  崔仁泉说,在外运营的社保基金,86%投资房地产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十分复杂,法律程序十分复杂,审理、执行耗时长。如中国银行存款纠纷案2001年5月起诉,市中院先后进行过三次审理和一次法庭调查,2003年底作出一审判决,之后中国银行提出上诉,省高院2004年6月作出终审判决。一些债务人消极逃债废债、畏罪潜逃,导致执行难。如帝苑大酒店案2002年11月被强制执行,但因债务人逃债,直至2006年5月才执行。原广州市劳动保险公司经理刘某,其经手审批运营的社保基金占在外运营资金的近80%。刘某潜逃后,至2006年12月15日才被抓获归案。在外运营的社保基金86%投在房地产业,有的项目成了“烂尾楼”,有的借款人逃跑。

  崔仁泉说,广州市委、市政府一再强调,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求坚持“对于不落实到责任人的在外运营社保基金不予核销”的原则,目前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工作还在继续。已经处理的有原广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分管社会保险基金的副局长蔡耀坤。2002年9月,蔡被市中院以受贿罪等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长期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原广州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前身)经理刘某,2006年12月被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将于近期提起公诉。涉及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追究,市劳动保障局已于今年1月向纪委监察机关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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