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导购:置业维权新途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8:02 法制日报

  今年3月15日,是“律师导购网”正式成立一周年纪念日。这个由国内多家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的“律师导购网”运作至今已呈现出其积极倡导的诚信购房新模式。让消费者在专业律师、房地产专家指导、组织之下对物业实施团购是在近年出现的“专家看楼”、“个人合作建房”、“集体诉讼”、“律师陪购”之后又一引人注目的置业与维权新理念。

  据了解,国内每年房地产消费者的维权问题数量惊人。记者在采访律师导购的发起人之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清正时,这位从事房地产法律业务多年的律师说,消费者在维权方面出现大量问题,正是促使其发起律师导购的原因。

  据彭清正2004年一个调研报告显示:房地产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关系存在4个“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专业能力不对称;签约地位不对称;财富不对称。律师导购的创立正能有效地解决“不对称”的问题。

  彭清正说,消费者在有组织的团购条件下,通过事先的理性选择和平等签约,把置业购房有关的事项,包括未来长久居住的权益,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等,用合同的形式赋予其法律的效力,并且借助集体保障机制,包括专业律师的跟踪维权服务、社区法律顾问等来营造和维护与开发商物管公司的和谐共赢的良好关系。

  在律师导购运作过程中,也有不少消费者提出过疑问:律师导购在公正和权威上如何才能让消费者信服呢?彭清正律师指出,现在消费者所能获得的房地产信息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单方面公布的广告消息,这些信息都经过了美化,带有欺骗性。律师导购的突出特色是采用“房地产专业律师加行业专家”的模式,给消费者提供专业服务。

  据记者了解到,“律师导购网”目前已经拥有80多名房地产专业律师,并在广州市成立了一个由8至9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他们主要是搜集现有的房地产信息,从宏观和微观上进行专业分析,把信息的虚假成分过滤掉,将纯正的信息提供给消费者。

  此外,他也提到律师导购的另一重要意义,那就是促使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面对如此之多的房地产虚假信息,法律要上升到一定层面才能引领房地产信息的公正。

  本报广州4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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