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能否不再上演腐败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8:02 法制日报

  潘晓军,审计署投资审计司司长,几天前审计署发布的有关34条高等级公路的审计结果公告就是出自他所在的司。

  算起在审计行业的工作经历,潘晓军说已有二十年了。

  二号公告迟一年出炉

  “2005年进行的审计,到了2007年才公告。”公告一发出,就有人给它下了这样一个定义———“迟到”的公告。

  而公告中,“依法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34起,移交交通主管部门查处16起,已有8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表述则更让人疑惑:查账结果刚公布,人怎么就被抓了。

  于是,人们不禁会问:审计公告公告的是不是陈年旧账?

  “人们产生这样的疑问可以理解,毕竟他们不了解公告的发布过程。”潘晓军说,对这34个高等级公路的审计实际上2006年初就完成了。审计结果出来后,审计署要把审计结果分别交给审计公告所涉及的主管部门以及各有关地方政府征求意见,最后还要上报国务院。

  “这个过程是必须的,它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像二号公告的发布就经过了一年的时间。”至于违法案件问题,潘晓军说,在审计过程中,一但发现了犯罪线索,一般都会直接移送有关司法部门。“这就是为什么在每次公告的时候都会有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情况的统计。”

  潘晓军表示,审计署一直都在努力,力争在最快的时间内发布公告。

  违法违规问题有了明显减少

  “一条高速公路背后至少有几十亿元的投资,这些动辄就以亿元为单位的钱究竟怎么花的,对大多数老百姓来说确实是个谜。而3月26日,审计署发布的对北京六环路、京珠公路等34条高等级公路的审计结果公告(二号公告)揭开了这些公路1662亿元投资下的秘密:有的资金背后藏着幕后交易,甚至商业贿赂;有的资金被挤占挪用做了招待费或是发奖金用;还有的钱本来应该补偿给失地农民,结果却被层层截留……”二号公告发布后,这是媒体最热衷的语言。

  但是,在潘晓军看来,这种说法并不全面。

  “事实上,整个‘十五’期间,交通部和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规范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规章制度,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得到提高,资金筹集和使用有了明显改善,违法违规问题有了明显减少。”潘晓军说,审计的34个公路项目普遍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逐步加强,工程质量总体较好,其中7个项目被评为优良工程;34个项目中已有28个项目按期或提前建成通车,通车里程达3678公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显现。比如,京珠公路新乡至郑州段的建成,不仅连通了安阳至新乡和郑州至许昌两条高速公路,有效地缓解了老黄河桥及107国道的交通压力,而且通车第二年日均交通量就达1.45万辆。

  “对于公路建设中存在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交通部也给予了充分重视。”潘晓军告诉记者,二号公告后,交通部已修订《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对于征地拆迁补偿费的使用也加强了监管。

  他透露说,就拆迁补偿费被挪用的问题,有关省(市)政府不仅追究了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而且已追回和筹集了部分征地补偿资金,已将5亿多元资金发放给农民。

  潘晓军认为,与审计署2000年对部分重点公路项目的审计情况相比,这次审计情况表明,公路建设管理比较规范,近年来公路项目建设中的违规集资、拖欠工程款问题已初步得到遏制,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也明显减少。

  公路建设管理旧体制依然盛行

  据审计业内人士透露,去年,李金华审计长在向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时,对34条高等级公路的审计情况已经有所反映;2000年,审计署还对部分重点公路项目进行过审计。

  “这几次审计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许多都是老问题,比如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招投标不合规的问题。”潘晓军说。

  是屡审屡犯?还是整改不到位?潘晓军说,都不是。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公路建设资金使用不透明,管理、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公路建设管理旧体制仍然盛行”。

  “理顺体制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一个过程。”以二号公告为例,潘晓军说,至少有三方面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一是公路建设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一些交通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中既是决策者,又是管理者和建设者,加上监督机制不健全,极易产生权钱交易、非法谋取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等问题。如招投标不合规、挪用资金等。二是责任追究机制没有落实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重公路项目建成的形象、数量和速度,轻项目管理和群众利益,对存在问题不及时纠正、不依法追究责任,造成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违规征地和拖欠补偿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止。三是一些地方政府强调要建设公路大省、树立公路强省形象,但由于财力有限或投入不足,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建设公路,造成收费公路建设规模过大,超出了自身财力和资源承受能力,已建成公路车流量达不到预测值,投资效益不高。

  潘晓军认为,这三个问题不解决,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很难从根上杜绝。

  杜绝“腐败路”需要填补体制黑洞

  有报道指出,从1997年至2004年,河南、四川、广东、贵州、江苏、安徽等省先后有14个交通厅长、副厅长因为经济问题受到查处。

  从交通厅长落马到160多亿高等级公路问题资金的查出,有关公路建设留给人们的感触实在太过沉重。

  据业内人士透露,到目前为止,我国的高速公里总里程已近4万公里。这位人士表示,这个里程数仅落后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他进一步透露说,我国高速公路的规划里程已经达到了8万公里。“这一数字相当于发达国家高速公路的水平。”而一公里高速公路的造价少则2000万,多则上亿元。

  “高速公路建设中能不能不再上演腐败戏?”潘晓军的想法是,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他认为,从这些年公路建设审计的情况看,至少要注意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加快高等级公路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理顺地方交通管理部门与项目法人的关系,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制。二是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查处挤占挪用建设资金、非法转分包、违规征地和拖欠、克扣征地补偿款,以及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三是应更加关注民生,保证有关政策规定落到实处,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

  本报北京4月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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