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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撒药120余只野禽被毒杀 非法狩猎罪责难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17:23 红网
(豆雁/资料图片)
(花脸鸭/资料图片)红网益阳4月9日讯(通讯员 李亮 罗剑)在自己承包的湖周围抛洒剧毒农药,致使被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惨遭毒杀。4月9日,文某、邱某、李某、仇某等四人被沅江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文某、邱某、李某、仇某均系沅江市南大膳镇双溇村村民。2005年文某承包了该镇地处洞庭湖畔的一片内湖。2006年12月28日,文某发现自己承包的湖内有大量草鹅和野鸭(“草鹅”学名为豆雁,“野鸭”学名为花脸鸭,均系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野禽栖息,便邀合被告人邱某、李某、仇某用“呋喃丹”农药拌谷物抛洒在湖岸上。当日傍晚有120余只觅食了有毒谷物的草鹅和野鸭等野禽被毒杀。次日上午,四名被告人到抛毒地点捡草鹅和野鸭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稿源:红网 作者:李亮 罗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