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编民间反扒组织有违“民间”要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9:00 上海青年报

  □高永峰

  民间反扒源自汩汩流淌着强烈公民意识的一腔热血,反扒由单个人的自发行为演变成为一个群体的组织行为,是近几年的事情。海口警方在全国率先对民间反扒组织进行收编,意在减少由于缺乏警方的认同而带来的众多诉讼纠纷,使之走上正规化道路,也为常常陷入司法困境的各地反扒大队的归宿提供了一种选项。

  然而,民间反扒的公共意义恰恰在“民间”二字之上。既然是“民间”,必然有别于官方做派,不是公务行为,而是公民意识的觉醒,发乎义,止乎法。它的出现与其说是警方公务行为的补充,不如说是见义勇为精神的自然迸发;它不妄自菲薄,而又不计个人得失、不顾个人安危,这种精神以前是、现在依然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最稀缺的社会财富之一。

  警方收编民间反扒组织并不等同于,就此回收了民间人士的反扒权利,将反扒权利由“民(民间)营”变“官(政府)营”了。事实上,依然有太多的公民在浪费着自己的反扒权利,没有坚守一个公民应有的正气和勇气,在需要挺身而出时,选择了冷漠、观望、逃避、彷徨。在太多的案例中,我们看到的是血性的缺失和责任的推诿。所以,现在不是大张旗鼓地公告天下“反扒与尔等无关”的时候,依然应不遗余力地倡导见义勇为、舍生忘死的精神,容忍民间行为的存在。

  民间反扒组织的出现应该被看做是公民基于正义而自发组织的协作组织,其被收编的命运,正说明与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意识高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下社会生活中缺乏一个宽容、宽松的民间组织生存环境。走收编之路,其实是在走政府主导一切的老路。海口的做法只能是规范民间反扒组织的一种探索,而不是唯一归宿。从发动最广泛民间参与治安的角度考虑,我们依然需要摸索民间版本的反扒组织如何更有效更到位更规范,同时更能体现公民的自发性、自主性、自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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