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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令”反为景区涨价利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9:00 上海青年报
□闻一言 从本月起,包括庐山、泰山、崂山、敦煌等著名景区在内的景区门票都将上涨。上涨的幅度超过了景区门票价格的30%以上。 (4月9日《财经时报》)今年3月末,国家发改委对原有的“限价令”进行了修改,而此次上述各景点都是在政府“限价令”的标准之内,可谓是用足政策,都没有超过规定涨幅。那么,只要不超过限涨幅度,景区就可以年年提价吗? 近年来,一些著名景区门票涨价屡次引起社会强烈反应。多数景区在涨价听证会上陈述的理由主要是入不敷出、维护资金短缺。但事实却是,景区维护费用仅占一小部分。涉及景区门票收入分配的利益集团当然希望门票越高越好,“限价令”反而让他们绕过听证会找到了新的逐利通道。 “分流说”则是部分景区的涨价借口,他们以景区承载力有限为理由,希望提高票价来达到限制客流的目的。众所周知,民众的生活水平近些年来逐步进入小康,才使得旅游需求迅猛增长,应该说这种需求是刚性的,无法单纯用价格来调节。尤其是国家级、世界级的自然景观,因其景致的不可替代性而使得人皆向往到此一游,涨价的结果只能是既未能分流人流,又让老百姓多花了钱。如果真为分流,定期闭门谢客或者预约参观的方式更为有效。 景区门票要涨价,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证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费用有提高的必要。按照发改委的限涨规定,现在100元的门票第7年就可以涨到接近195元,现在200元的门票第7年后可以涨到304元。这样的涨幅仍然是相当可观的,且看不出与景区管理成本有任何关联。因此,门票的制定仍应以景区保护和管理所需的资金为依据,否则景区可能沦为少数人的“摇钱树”;同时,政府必须加强对门票收入的收支监管,甘肃省嘉峪关景区的5名女职工4年内贪污门票款高达1070余万元的案例表明,游客可能在为管理者的失职买单。 从根本上说,风景名胜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不是某些利益集团赚取垄断暴利的私有财产,因此,这些景区在制定门票价格时必须考虑其公共属性。而景区管理者只是授权代管,不具备涨价的权力,哪怕是限制了涨幅的涨价权。景区调价最公正的办法,仍然是走价格听证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