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做虚假广告 就要遭身败名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4:30 新民晚报

  

明星做虚假广告

  正当内地还在为明星代言产品麻烦不断,艺人应如何承担责任争论不休时,台湾于日前破获了一起利用艺人代言推销假药的集团诈骗案。据警方透露,有36名艺人牵涉其中,目前已有6人被捕。据初步估计,该集团8年来诈骗了超过200万台湾地区民众,诈骗金额高达10亿台币,有部分被害人食用该产品后,发生腹泻、肾发炎、头痛胸闷、肺部严重积水、无法排尿等后遗症,甚至有一女子因此肾衰竭,生命垂危。

  明星将受严惩

  “谢老师的配方,能让你有进就有出,喝得越多,脂肪毒素废物就会出得更多。”“谢老师”减肥丰胸食品的这句广告语在台湾荧屏重复了8年之久,“谢老师”讲得唾沫横飞,搭配其演出的都是阿娇、连静雯、庞祥麟等知名艺人。据台湾当地律师透露,艺人代言不实广告若事先知情,涉及《刑法》诈欺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而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黄美瑛则指出,艺人虽非广告主,但其荐证行为足以影响交易秩序,若查证属实即违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条,最严重将面临5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款。

  造假屡见不鲜

  去年,由解小东、唐国强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宣传,被国家工商总局叫停;葛优代言的“亿霖木业”涉嫌北京最大的传销案。今年,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被指为问题产品。接着,演员傅艺伟代言的“锅王胡师傅”被有关部门查出是成本不过数十元的普通铝合金锅。近日,上海市工商局又检测出田亮代言的跑步机品牌SH-5210存在工作温度下漏电的严重问题。近年来,虽然社会各界对明星虚假代言的指责不断,但明星们似乎依然一意孤行,造假事件屡见不鲜。

  法律亟待跟上

  与台湾的“明星代言假药被捕”事件相比,内地对明星虚假代言的惩治似乎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可见,仅仅靠社会舆论来规范明星代言是不够的。

  据悉,明星名人代言在世界各地都很普遍,而各国对此的严管也各有高招,值得我们学习。在加拿大,代言者必须遵守《加拿大广告标准准则》第7条:代言、推荐或证明者必须是该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使用者,广告相关信息须有充分事实依据,绝不许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处罚。在美国,广告法没有专门条款对名人做广告设限,但名人广告与其他任何形式的广告一样需要遵守法规。而法国明星们更是不敢随便什么广告都接,因为如果代言了虚假广告,不但身败名裂,还可能遭受牢狱之灾。在日本,如果明星代言伪劣产品,不但要向社会公开道歉,还会在很长时间得不到任何工作。在瑞典,广告法十分严格,对所宣传的产品的质量和标准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

  实习生林艳雯本报记者张艺

  减肥广告代言艺人阿娇(前)、庞祥麟(后)被警方传唤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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