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检察院推行廉政谈话制度 创十年“四无”纪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4:45 红网

  红网4月11日讯(通讯员刘北斗)4月5日,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在加强干部自身反腐能力建设工作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和办案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干警们向党组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书》。

  近年来,该院在抓业务工作同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干部,其院党组实行“五必谈”廉政谈话制度,在执法办案中群众反映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警,必须进行提醒谈话;发现有不廉洁行为的干警,必须进行诫勉谈话;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在八小时以外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必须进行惩诫谈话;在重大节假日必须节前集中干警警示教育谈话。同时,该院还制定“四条”硬性规定:一切有悖于检察工作廉洁原则的钱都不能收;一切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娱乐场所都不能去;一切利用公款吃喝玩乐、铺张浪费的行为都不能有;一切利用职权或职务上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都不能做。此外,他们还建制了干警廉洁自律、社会形象、执法执纪“三卡”执法档案。自去年来,醴陵检察院拒贿30余次,拒礼1万余元,拒请吃60余次,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实现了连续10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无索拿卡要、办案安全无事故、无干警家属受过刑事处罚的“四无”纪录。

稿源:红网 作者:刘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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