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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临武县购置公务车须过“五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4:45 红网
红网4月11日讯(通讯员金足)近日,湖南省临武县纪委下发了《临武县关于严格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坚持把好五个关口,严控公车数量,规范公车管理。 “五关”是编制管理关。对全县副科以上独立核算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车配置实行编制管理,各单位必须按照县政府统一核定的车辆编制数目予以购买,否则不给予办理采购手续。购车标准关。各单位的公务车辆必须按照以下标准配备:科(局)级单位公车配备价格控制在20万元以内、排量2升以下;乡镇公车配备价格控制15万元以内;特殊行业的基层站所公车价格控制在10万元以内。各单位一律不得超标。更换条件关。各单位现已配备使用的公务车辆已达到报废更新标准或未达到报废更换标准但确因车况问题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均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车况同意后才能更换。审批程序关。凡需购(换)新车的单位,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单位集体研究,说明购(换)车理由;县财政审核,核准购(换)车资金来源;县纪委审定车辆编制、车型及标准,严格控制公务开支。财务审计关。购车单位必须事先出示单位财务报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在单位不负债、不欠发职工工资及不影响正常工作经费等情况下方可允许购买。 稿源:红网 作者:金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