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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雷设施实行年检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省气象局防雷减灾办与省教育厅联合发文 本报讯目前广东已进入汛期、雷电多发期,日前,省气象局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对全省教育系统防御雷电安全工作作出了明文规定。 通知提出防雷安全装置实行年检制度,各地学校及高等院校必须定期报检,已建或新建的学校要实施综合防雷。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必须取得《广东省防雷装置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大型项目必须进行雷击风险评估。通知还规定,各地防雷减灾机构要与学校建立经常性联系,指定专人负责,共同做好防雷装置的管理、维护和宣传教育工作。(罗冰杨绮薇潘耀清) (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