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把李大伦曾锦春等案件当反面教材教育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7:1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长沙四月十一日电(记者 李思之)今天上午,湖南省纪委首次公布了湖南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等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二00六年四五月间,有人先后实名向湖南省纪委举报李大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湖南省纪委根据线索,查清了李大伦违纪违法事实。同年五月底,经湖南省委同意,对李大伦及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双规”措施。

  据查,李大伦在担任郴州市委书记七年期间,在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干部提拔等方面涉嫌伙同其妻儿共同收受他人钱物合计一千四百三十四万多元人民币,另有一千七百六十五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湖南省检察机关将于近日对李大伦及相关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另外,目前初步查明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采矿证、争夺矿山资源、承揽基建工程项目等事宜上先后收受七十余人三千多万元,另有五千万元家庭财产来源不明。

  湖南省纪委此次同时公布了湖南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郴州市原市长)周政坤违法违纪问题,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受贿案的情况。

  湖南省纪委副书记张卫平表示,李大伦、曾锦春等郴州腐败案的查处充分表明了湖南省委、省纪委对反腐败斗争的态度和决心。湖南省将对李大伦、曾锦春等案件深入剖析,以此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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