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食“野辣椒叶”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6: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夫妻俩食“野辣椒叶”中毒
夫妻俩食“野辣椒叶”中毒
上图:引起中毒的“野辣椒叶”。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通讯员王善业、谢广宁摄影报道)韶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该市禁止销售和食用“龙葵”(俗称野辣椒、野海椒,含龙葵碱)等含毒植物。

  食用“野辣椒叶”中毒

  4月8日晚,一对夫妻在韶关市区三市场购买了一把“野辣椒叶”回家做蛋汤,食用后出现面红、口干、谵妄等阿托品中毒症状,病人被送院治疗后于4月11日康复出院。

  韶关市卫生局调查后认为,该起中毒事故是由于食用野生含毒植物“野辣椒叶”所致。经过对剩余的“野辣椒叶”进行鉴定认为,该植物为“龙葵”,俗称“野辣椒叶”、“海辣椒”等。龙葵含有龙葵碱等生物碱,龙葵碱中毒的表现类似阿托品中毒。

  紧急通知称,近期野生植物大量生长,部分市民凭经验采摘、销售龙葵等含毒植物作野菜食用,对市民的饮食安全构成威胁。日前,韶头市已有市民在市场购买龙葵食用而导致中毒的事件发生。为避免类似食品安全事故,特通过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预警,引导公众正确消费。

  温馨提示

  韶关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谢广宁主任告诉记者,春天是各种野菜及菇类生长活跃的时期,因此市民们也随之兴起了一股进食野菜的潮流,许多市民热衷于吃野菜,甚至还有极少数市民会凭经验去野外自己采摘野菜烹食,因此非常容易将有毒的野生植物作为蔬菜大量食用。

  谢广宁说,别名“野辣椒”的龙葵和市民经常食用的辣椒叶不是同一种的植物。龙葵作为一种野生植物在全国各地都经常可见,常用来入药。据记者实地从市场购买的人工栽培的辣椒苗和执法部门提供的龙葵形状样本照片相对应发现,两种植物的叶片和花朵都较为相似,很难分辨,但龙葵的茎和柄明显比辣椒要粗壮一些。

  谢广宁介绍,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龙葵并不长出“辣椒”,只是长出小黄豆般圆形的青色或紫黑色小果实。他说,龙葵可以入药,少量进食可能并无异样,但如果市民们连续多天食用或者是一天内大量进食,则有可能引发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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