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健全机制 严惩税务干部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8:0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11日讯 记者陈晶晶 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日前制定下发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建立健全6项机制,严肃查处5类案件,以更严厉的手段惩治税务干部腐败。

  根据实施意见,税务系统将建立健全严厉的惩治机制,尤其要严肃查处5类案件:一是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违规抵扣税款、越权减免缓征税款和办理出口退税以及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的案件;二是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等方面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案件;三是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买官卖官、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非法谋取私利及参与赌博的案件;四是因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五是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纳税人权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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