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工业用地须招拍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8:0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11日讯 记者郄建荣 政府供应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或租赁。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日前发出通知这样强调。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今日表示,两部门今年将在全国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各级监察机关也将严肃查处工业用地出让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这位负责人说,对国务院31号文件下发之前,市、县人民政府已签订投资协议确定了供地范围和价格,所涉及土地已办理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的,可继续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或租赁,但必须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有关规定,将意向出让、租赁地块的位置、用途、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和土地价格等信息向社会公示后,抓紧签订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签订完毕。

  这位负责人表示,上述情况之外的都要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两部将强化对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执法监察,各级监察机关也将严肃查处工业用地出让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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