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07年招考公务员职位加试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09:00 新安晚报

  加试办法出台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人事厅公务员处获悉,2007年招考公务员职位简章中,省委政策研究室各职位“备注”中原公布的“面试后进行加试”内容,已经更正为“面试人选确定前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办法已于昨天公布。

  加试内容包括撰写一篇命题论文,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加试人员数为计划招录数的5倍,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加试人员。命题论文与调研报告按5∶5的比例合成考生的加试成绩。按计划招录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与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之和相同的,按加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后,笔试成绩、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4∶2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本报记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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