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力鉴定标准下月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03:47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4月16日讯 (记者 袁艳)记者今天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执行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新标准对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鉴定方面的规定更加细致科学、以人为本。

  原先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1996年发布实施的,已不能适应新的实际情况,这次制定的新标准是对原标准的修改和完善,一些新出现的致残职业病也补充进新标准中。

  新标准对鉴定原则、分级标准、病症检查更加细化,从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等4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比原先的标准多了102条。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在鉴定伤残等级和依据伤残情况进行赔偿方面也更趋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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