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张伟华“自肥”腐败与《彩票管理条例》七年之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0:02 红网

  体彩“自肥”腐败内幕,因国家体彩管理中心原掌门人张伟华涉嫌滥用职权落马被一点点撕开。一位检察官近日向记者证实,张除滥用职权外,还有经济问题。

  国家审计署的报告表明,2003至2004年体彩中心向所办的两家公司支付的发行费超过实际需要,在扣除全部成本费用后,两公司获利高达5.58亿元;两公司已支出1.3亿元购买综合楼拟部分用于出租,按投资额125%的比例向体彩中心、各省市体育局等投资单位分配2003年现金股利3750万元;另提取个人奖酬金1.31亿元;在彩票印制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彩票发行费人为流失2341万元。(2007年4月16日《新京报》)

  其实,张伟华只不过是“管发一体”“官商不分”的牺牲品。通过发行彩票募集社会资金用于国家公共公益事业投入,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从1994年至2006年,国家共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513亿元,其中226亿元上缴中央财政,用于体育和其他社会事业,成绩骄人有目共睹。但问题在于肇始于2001中国彩票业发行机制的改革,虽然财政部作为国家彩票法规和政策的制定部门,发售的监管部门,民政、体育部门则是彩票发行与销售的实施部门,仍然未能摆脱民政和体育部门“官商一体”的机制弊端。

  尽管此后财政部相继出台相关规章,规定体育彩票必须实行“管发分离”,体彩中心负责管理,发售委托给公司操作。可如何委托,委托给谁,是否必须引进公开招投标机制,则缺乏操作细则,法律至今仍是空白,成为彩票管理体制最大的硬伤之一。结果,体彩中心之后组建的“中体彩”和“北京彩印”两家公司,仍然是利益的连体婴儿。既为体彩中心虚增成本、向两家公司转移巨额发行成本费用于发个人奖金、购买高档办公场所等,提供了“自肥”的便利。亦为大权在握的中心负责人上下其手,弄假作弊洞开了大门。中心负责人可任意指定所办公司将代理进口电脑彩票专用热敏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人为增加环节,转手高价采购,致使彩票发行费在2003年2月至2005年1月流失2341万元。

  正因体彩发行销售体制本身的先天不足,加上15%(国外彩票发行费仅为5%)的法定发行费用,使发售本身就是一块“肥肉”。据有关方面测算,分别负责福利和体育两大类彩票发售的福彩中心和体彩中心其发行经费,自2000年至2004年分别为36.2亿元、57.77亿元、57.85亿元、60.21亿元和57.1亿元,想不自肥都难。近几年来,除了西安宝马体彩案外,福建体育彩票案先后落马的有倪志钦(世界跳高冠军,福建体委原副主任,因受贿被判刑8年)、李联友(福建体彩中心原主任)和荆福生(福建体委原主任,落马前任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直到此次张伟华落马,腐败之风牵涉到彩票管理的最高机构。至于在公认的“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主导思想下,很多零售点留给“自己人”经营。零售点一年下来的彩票代销收益,有时能高达几十万元。也只不过是自肥下的个小蛋而己。

  体彩“自肥”不仅败坏了政府的形象,更不符合“降低发行费用,增加彩票公益金”的既定精神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目标。改革现行彩票发行管理的管发不分,官商一体的运作机构就成了当务之急。政府部门彻底与彩票经营隔离,只管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把发售交给通过竞标选择的企业和社会公益机构,在实现政企、政资、政事分开的同时,强化监管,一旦发生舞弊弄假和自肥腐败,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方是遏制彩票自肥腐败正途。

  值得回味的是,从2000年有关方面就开始着手起草《彩票管理条例》,目前仍在进行立法审查工作。我不知道,法制之剑七年铸造不成,职能部门是否有懈怠之嫌,更不知道其背后是否藏有猫儿腻。但可以肯定地说,正是相关法规制度的缺席,“造就”了张伟华们。体彩中心副主任魏吉祥近日则表示,中心新领导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针对体育彩票工作属于高危领域的特殊性,制定了中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云云,除了让人顿生一种滑稽感,一种悲壮感也油然而起,这可不是咱做人不厚道。

稿源:红网 作者: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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