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两盗割通信电缆犯罪团伙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2:0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郭永梅 张三林) 4月16日、17日,由河南省宜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个特大盗割通讯电缆犯罪团伙案件一审宣判,法院以盗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转移赃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科、卢如新等11名被告人七年至半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两犯罪团伙分别于2006年5月下旬至11月上旬期间,多次结伙在洛阳市区、宜阳等地盗割正在使用的通讯电缆,疯狂作案达13次,涉案总价值5.5万余元。同时,两个犯罪团伙还盗割和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损失。

郭永梅 张三林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