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扩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6:30 深圳商报

  劳动能力鉴定新标准5月1日起实施

  我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扩容

  深圳商报记者徐恬通讯员王彤

  【本报讯】从5月1日开始,我市将执行新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在判定伤残程度评定级别时有了更具体的量化指标。这是记者从昨天我市新一届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聘任仪式上获悉的,我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也扩容至175人。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1日起老国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将正式更名为新国标《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届时,我市将与全国同步实施“新国标”。新国标的工伤偿付标准与老国标并无区别,但增加了评残条文数量,由老国标的470条增加到572条,使很多在老国标中找不到条文的常见残情,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我市鉴定工作需要,聘请了175名医学专家为我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比去年增加了21人,聘期为两年。据介绍,我市早在2003年底就建立了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实施两年一聘制度。此次调整,主要是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结合各门类专科鉴定比例、门类科别齐全等因素,主要增加了骨科、手显微外科等方面的专家。这些专家全部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临床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满足劳动能力鉴定的专业和技术要求。此外,由于鉴定专家的增加,鉴定病种条目也增加了100余条,其中新增的职业病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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