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亲敬老共建和谐家庭:“我是青海人民的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7:2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王能新不是青海人,可是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的老百姓,把他当成了循化人民的儿子。

  1996年5月,王能新从浙江老家来到循化县,创建了循化谢坑铜金矿公司,经过十年的拼搏,谢坑铜金矿公司的净资产达到了五千余万元。企业的实力壮大了,王能新的想法也多了。“赚钱不是我的目的,让企业更好地服务青海、服务社会,才是我的追求。”王能新这样说。为此,王能新创下的几个“第一”,为循化人民津津乐道。

  2000年,王能新在循化县举办了第一届重阳节公益养老活动,为循化县9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了赡养费。活动开展当年,王能新把老人们的赡养费定为每人每月120元。2005年,王能新又将赡养费从每人每月120元增加到了240元。到2006年年底,王能新为全县9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的赡养费已经达到了14万元。“孝是一种价值观和文化财富,是人的道德根本,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这是王能新挂在嘴边的话。王能新从心底把循化当成了自己的第二故乡,把循化的父老乡亲当成了自己的衣食父母。

  同一年,王能新又拿出一部分资金,设立了循化县第一个“贫困助学奖学基金”,解决部分贫困生上学难的问题。基金条款规定,企业每年资助60名贫困生,上小学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00元,上初中、高中的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元,考上大学后,一直全额资助到毕业。

  2005年,王能新又在循化县举办了第一次“好媳妇、好子女、好妯娌”评选活动。循化县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王能新被循化淳朴的民风和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深深吸引了。王能新认为,家庭的和睦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至今,王能新已经为评选活动,发放了好几万元的奖金。王能新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将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

  十年弹指一挥间。十年来,王能新把一腔深情,默默地奉献给了循化这片富饶的土地。王能新说:“我是青海人民的儿子,能为青海人民做点事,我心里十分高兴。”(作者 李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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