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维权面临四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8:08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18日讯 记者郄建荣地方保护正成为环境维权的一大障碍。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李恒远今日向记者透露,由该联合会提供法律帮助的山东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纠纷案至今不能立案主要就是这个原因。他表示,今年,中华环保联合会将继续把环境维权案件的督办和诉讼作为重点。

  李恒远认为,目前,环境维权案件至少面临四难:一是,污染损害赔偿难,主要原因是缺少相关的法律规定;二是,环境维权虽然有法律规定,但是,很不全面,没有形成系统;三是,环境公益诉讼没有进入诉讼主体;四是,地方保护对环境维权形成障碍。他说,中华环保联合会有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为污染受害者特别是替弱势群体提供环境维权法律帮助,但是,在这过程中,所遇到的地方保护的障碍也让他们颇感为难。

  山东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纠纷案是该联合会去年就开始调查的一起案件,在近一年调查的基础上,已经基本摸清了该企业的污染事实。但是,就是这样一起案件,至今在司法机关立不上案。李恒远说,就此,该联合会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过有关环境诉讼的法律建议书。他表示,尽管地方保护主义给维权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障碍,但是,他们不会因此退却。近期,他们还将到山东与有关部门接触,以推动案件尽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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