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吵架妻子自缢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09:08 兰州晨报

  岳父母状告女婿索要抚慰金

  法院宣判:承担部分生活费

  本报张掖讯(记者曹勇)女儿自缢身亡后,岳父母一纸诉状将女婿告上法庭,要求女婿赔偿女儿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岳父母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9958.5元。

  杨义、王淑花之女杨玉兰于1995年9月26日与赵军结婚,婚后赵军与杨玉兰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架。2005年2月8日(农历腊月三十)8时许,赵军再次为过年没买新衣服一事与杨玉兰发生争吵,并在杨玉兰脸上打了一巴掌,为此,双方一直争吵至次日(正月初一)凌晨。其间,杨玉兰向赵军表示“不想活了”,但赵军并未在意,仍然在争吵后与杨玉兰分房而睡至早7时,起床后见杨玉兰躺在上房床上,已自缢身亡。经张掖市甘州区公安局刑事技术室对杨玉兰尸体进行检验,结论为:杨玉兰生前系用质地较软、有一定长度的绳索(鞋绳)自勒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杨义、王淑花一纸诉状将女婿告上法庭。

  4月18日,记者了解到,甘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女婿赔偿岳父、岳母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18548元的20%,计3710元。驳回岳父母要求女婿赔偿其女死亡赔偿金37404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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