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案减半收费 当事人预约开庭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7:50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4月19日讯(记者林莹 实习生杨晓 特约记者李顺成)选择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可以减半;边远农村的村民打官司,可以找收案联络员;特殊当事人没有时间可以预约开庭。在今天召开的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省高院又推出多项便民举措,令老百姓打官司“提速”。

  ● 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诉讼费 省高院针对调解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要求各级法院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和不同诉讼阶段的特点,建立庭内、庭外调解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明确各环节调解职责和要求。建立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解决纠纷的制度。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诉讼费。

  ●聘请村干部代为收案 为了让百姓打官司“提速” ,省高院提出10条新举措,包括要求改进和完善便民立案工作,法庭可以直接立案。立案方式多样化,除传统的窗口立案外,还可以采取巡回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登门立案等。

  在乡村探索建立收案联络员制度,聘请若干人民调解员或乡村干部担任收案联络员,由他们负责处理民间纠纷,并代为收案。

  ● 由当事人预约开庭时间和地点 高院要求建立预约办案制度,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法院正常工作时间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可以预先约定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以方便当事人为原则。坚持人民法庭24小时值班制度。挂牌公布值班电话,做到24小时有人接待处理突发涉诉案件,同时全面实施诉讼风险告知制度。

  ● 婚姻家庭纠纷案就地立案审理 推行“法律进乡村”工程。积极推广旅游法庭、瓜菜法庭、码头法庭、夜间法庭、巡回法庭等便民法庭,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涉及外嫁女、大学生、复员军人的土地征地补偿款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

  ● 积极启动司法救济基金制度 高院要求健全和落实司法救济制度,使困难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对农民工、下岗工人、孤寡老人、残疾人以及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措施;努力创造条件,启动司法救济基金制度。

  全面实施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并注意及时回应当事人对诉讼进程的了解,进一步增加诉讼透明度。积极推行判后释明制度。解答当事人就判决提出的疑问,畅通申诉渠道,解决申诉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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