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误读民警当副院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08: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魔鬼往往存在细节中,真相也不例外。就《公务员法》“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的规定来看,警察在医院兼职是符合规定和精神的。

  那么,公众何以产生情绪化的误读呢?原因不是公权力的错位,而是在于整个社会群体间信任规则缺席的结果,是医患之间脆弱信任关系的折射。如果公众相信医院,相信警察,那么还会产生误读吗?因此,民警副院长被质疑,罪因是非信任规则占了上风,而信任规则难以发挥效力的结果。

  (作者系河南教师)□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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