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参与建清洁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0日16:40 厦门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徐雁宁)近期,集美黄庄清洁楼、许庄安置房清洁楼、金海湾小区清洁楼陆续竣工。这些清洁楼都是开发商根据环卫部门提供的图纸建设的,建成后交给环卫部门运营和管理。

  也就是说,它们是由开发商和环卫部门联手完成的。其好处是,选址和建设由开发商实行,充分考虑了清洁楼和居住小区的对应关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至最低;而最大好处是,清洁楼一旦建成,不用再担心被拆除了。

  据悉,在岛内,清洁楼长期以来面临着选址难题,去年,湖里区有多座清洁楼好不容易建好了,由于要为重点工程让路,还未投用便遭拆除。

  据悉,到今年年底,集美还有5座这样的清洁楼建成投用。

  对于清洁楼,集美区政府做了硬性规定:规划部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与《集美区清洁楼建设布点规划》相衔接,留足清洁楼建设用地;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土地出让,应将地块内清洁楼规划情况纳入招标文件;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业区、住宅区或者旧城成片改造,按照《规划》应配套建设清洁楼的,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确定清洁楼的面积和位置。

  集美区规定,凡是规划建设的清洁楼,原则上均建设为“三位一体”清洁楼(即清洁楼、公厕、道班房),每座清洁楼的服务半径为城区500米,城乡接合部和农村1000—1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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