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照机、窃听器岂能乱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1日01:1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杭辉卉 李晓杭) 4月19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对一起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忠国、韩玉峰因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张忠国、韩玉峰都不是北京本地人。韩玉峰到北京多年,一直靠销售电脑软件等电子数码产品挣钱养家,后来他看卖窃照机、窃听器等间谍器材赚钱,便从2006年7月起伙同张忠国销售窃听器等系列产品。

  2006年7月19日,张忠国、韩玉峰结识了郝某,并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对方纽扣式窃照机及窃听器各一套。几天后,张忠国、韩玉峰再次向郝某销售“GPS卫星定位器”(汽车跟踪器)时,被警方抓获。经国家安全部门鉴定,上述器材均系间谍专用器材。

  法庭上,张忠国与韩玉峰均对他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要诚心悔过。面对在法庭旁听的母亲,21岁的张忠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在被带出法庭的时候,低着头说了一句话:“妈,保重身体!”

  在庭审结束后被带下法庭时,韩玉峰说:“我来北京打工几年,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走上了犯罪道路,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孩子。”他还叮嘱妻子一定要带好他们的孩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忠国、韩玉峰非法销售窃听、窃照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给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危害,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鉴于二人认罪态度较好,决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杭辉卉 李晓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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