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要再为利息税找借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2:10 新京报

  利息税是一项经济调控举措,当负效应日益明显,就有必要通过合法的渠道及时更正,当断则断,免受其乱。

  近日,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何德旭再次撰文提出,利息税不能随意取消。取消派与支持征收派数年公开博弈,说明这一只占国家财政收入1%左右的小税种其意义不容忽视,成为两种税制观念的反映。

  目前我国征收的利息税始于1999年,主要原因是1998年国家经济情况向好,物价下降、商品供过于求、投资速度减缓。另一方面,在银行连续7次降息和采取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后,储蓄存款余额依然持续增长,到1999年6月底,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已达59000亿元之巨,银行存贷差达10000多亿元。因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既然出于经济所需而征,目前出于经济所需,也可考虑通过合法手段停征,两者并不矛盾。

  国际上确实有许多国家征收利息税,也有许多国家并不征收,并且在征收的国家中,具体实施细则也各不相同。出于公平考虑,多实行累进税制,或者设定免征额,或者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制定不同规则,因地制宜、依法治税,这才是真正的国际惯例。

  以一个20%的固定税率一刀切并不多见,其目的显然就是为了将储蓄赶出银行,赶进消费市场。可惜这一目的并未实现,在我国多年实际利率为负利率的情况下,储蓄额年年攀升,达到16万亿元以上。

  利息税所起的最大作用是让储户从长期储蓄变为短期,银行实际上成为储户的保险箱,一方面加剧了货币的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贷款利率上限浮动,难以抑制银行的贷款冲动。近两年央行连续出台上调准备金率与加息政策,抑制货币流动性,而取消利息税实际上大幅提高了银行利率,将引发贷款利率的上升,从而抑制投资过热。

  财政部官员与一些来自政府部门的专家认为,取消利息税得不偿失,将使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因为据初步估算,20%的人拥有80%的存款。实际上并非如此,近些年上升最快的是政府与企业存款,国税总局官员曾明确表示,“全国那么庞大的存款数额,富人的存款占了多少没有测算”。即使这一估算属实,我们也应该看到问题的另一面,高收入者有多种投资渠道,并且可以通过企业账户合理避税,而投资渠道少、希望通过储蓄保值的正是那些小额储户,一刀切下去之后,不同的群体承受力截然不同。因此出现了去年下半年和今年的银行存款往资本市场大逃亡的现象。

  货币流动性过剩总要有地方可去,我国投资者受制于理财渠道,投资去向不是银行就是股市、楼市,何德旭先生提出,如果免缴利息税,富人会将多余资金投入证券市场,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应该说的是,影响早已产生,而且影响不小。据央行的金融运行报告,居民个人存款在下降,原因恰恰不是取消利息税,而是因为征收高额利息税产生的负利率,使储蓄成为得不偿失的行为,如果要抑制资本市场的过剩流动性、抑制过高的房价,取消利息税才是上选。

  利息税是一项经济调控举措,当负效应日益明显,就有必要通过合法的渠道及时更正,当断则断,免受其乱。那些为利息税找到的主要理由是值得商榷的。

  □叶檀(上海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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