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网恋就偷亲戚朋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8:5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

  【金陵晚报报道】22岁的张小军,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初中毕业后,一直无所事事的他,全靠父母在外打工养活着。因家庭拮据,张小军无法拥有自己的电脑,只能天天在网吧过过瘾,可父母给的那点零花钱根本不够他花,有时为了省钱,他连饭都不吃。

  去年5月,张小军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小雪”的女孩,通过视频聊天,张小军迷上了这个大眼女孩。天天茶不思饭不想的,满脑子都是小雪,为了能和小雪多接触,张小军整天挂在线上,等待着小雪出现。可苦等了一星期,小雪没等着,钱包却等空了,一个月的零花钱短短几天全用光了。

  为了能尽快见上小雪一面,张小军动起了歪脑筋。同年5月17日中午,张小军带着钣子来到位于雨花台附近的一小区,熟门熟路地找到一户人家,撬门入室后,窃得银行定期存单一张,身份证一张,临走时,还不忘搬走了一台VCD影碟机。

  当天,张小军就将影碟机以30元的价格出手,并堂而皇之地用自己的身份证及偷来的身份证,取出了存单上的1万块钱。张小军之所以这么胆大嚣张,是因为他偷的是自己的姨妈,他天真地认为,即便被发现,姨妈也会替他求情,不会追究他的责任。可此时,发现家中被盗的姨妈,已报了警。

  有了这次经验,张小军开始未雨绸缪,想多筹集点上网费,好随时跟小雪聊天。于是,10天后,他再次出手,这次的目标是好友李某。当天,张小军找了个借口到李某家玩,乘李某忙碌之机,随手拿走了李某的手机,卖得赃款400元。

  有了这么一笔钱,张小军整天泡在网上,甚至将一日三餐也搬进了网吧,可还没等到小雪的出现,他就等来了警方。正如他所想的,姨妈替他求情,可法不容情,张小军仍需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因犯盗窃罪,他被雨花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千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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