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引入开发商建100万平方米经适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9:08 南方都市报

  今年引入开发商建100万平方米经适房

  广州三部门出细则落实“穗七条”抑房价,部分地块必须配建经适房

  本报讯(记者王卫国实习生饶兰)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建委和广州市规划局联合下发《广州市关于加快住房和土地供应加强住房管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明两年广州的土地、住房供应提出了具体措施。

  广州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5.07平方公里,其中全市十区公开出让商品住宅用地4.3平方公里,建筑面积达1058万平方米。此外,今后政府公开出让部分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时,将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公开出让条件,而在2007年推出的4个新社区项目中,将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建筑面积共计约1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

  部分地块配建经适房

  根据“穗七条”的计划,2006-2010年,广州将动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40万平方米、10.51万套,基本解决全市8.46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昨日发布的《意见》明确了今明两年的新社区建设目标,在2006年动工建设7个新社区项目、建筑面积61.3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07年将再动工建设13个新社区项目、建筑面积达到194.1万平方米、2.3万套政府保障型住房,明后两年陆续交付使用。2008年再计划动工建设10个新社区项目、建筑面积264.4万平方米、约3万套的政府保障型住房。

  “穗七条”曾提出,引导和激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参加公开竞争参与经济适用房建设。昨日发布的《意见》对这一新政策提出了更详细的实施方案。

  《意见》指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有的住宅用地通过规划调整,积极参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2007年,广州推出白云区松洲、海珠区新港中路、天河区车陂广氮和珠吉4个新社区项目共39.28公顷用地,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建筑面积共计约1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此外,政府在公开出让部分经营性商品住宅用地时,将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公开出让条件,由竞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步建设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曾指出,鼓励开发商参与经济适用房建设,为的是利用社会力量,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速度,尽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广州仅仅依靠政府力量建设,在短时间内还很难拿出足够的经济适用房。

  土地出让

  新区成供地重点

  “穗七条”曾指出,从2007年开始,连续3年确保全市十区每年供应住宅用地5平方公里以上。2007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5.07平方公里,住宅供应总量达到建筑面积1250万平方米。昨日发布的《意见》为今年的土地出让制定了更加具体的方向。其中,全市十区公开出让商品住宅用地4.3平方公里,建筑面积1058万平方米。

  《意见》指出,将按照“东进、西联、南拓、北优、中调”的城市发展战略,结合城市副中心和新区建设,以及配套轨道交通发展,加大番禺、花都、萝岗、南沙4个新区在全市十区中的住宅用地供应比重,加强广州新客站地区、广州新城地区、白云湖周边地区、白云新城周边地区等重点新区的土地储备、供应。

  此外,增城、从化市2007年计划出让商品住宅用地29宗,用地面积6.28平方公里、建筑面积约980万平方米。

  旧城改造

  今年增1.5万套房

  《意见》指出,今年将公开出让16宗居住类闲置用地,用地面积72.44公顷、建筑面积102.96万平方米;通过司法拍卖和公开出让盘活再利用16宗烂尾地,用地面积11.35公顷、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可在老城区合计增加供应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约1.5万套住宅。

  在坚持政府主导和严格管理的前提下,围绕实施“中调”战略,引入多种社会力量,加快“城中村”和危破房改造步伐。

  在试点的基础上,明确政策要求,坚持“片区改造为主,片区改造与零散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将危破房改造与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改、建、管的和谐统一。确保2007年完成22.8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任务和越秀区解放中危旧房连片改造任务,并启动荔湾区恩宁路地块、越秀区东濠涌地块、海珠区南华西地块3个危旧房连片综合改造项目,总改造面积约17.65万平方米。

  加大“城中村”改造工作力度,有序推进试点村和珠江新城、白云新城、广州新城和河涌综合整治涉及的“城中村”改造。

  单位自建房

  多余房源政府统筹

  《意见》对于单位自建房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单位利用产权清晰的自有住宅用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必须供应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剩余房源必须由政府监管处理,统筹调剂供应给社会其他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置。

  对于政府保障型住房的监管问题,《意见》指出,严格审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申请,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资格审查公示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违规购买、利用政府保障型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切实保证政府保障型住房真正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空置房

  1.5万套有待盘活

  广州市今后将加大现有空置住房的销售力度。《意见》指出,目前全市空置住房建筑面积179.68万平方米、约1.5万套。相关部门将制订相关措施积极推动盘活房源,以增加市场供给。

  此外,《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发挥二手住房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在市场供应中的调剂作用。规范引导二手住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引导市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缓解对一手商品住房市场的需求。

  《意见》指出,激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住房户型结构,加快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针对近期商品住宅供应量偏少的问题,采取相关措施,努力扩大今明两年商品住宅供应量。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中,凡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户型结构要求,或者按照国家“双限双竞”政策开发建设,并承诺加快建设速度,于近期投入市场的,政府将给予优先服务和激励政策。

  “房价难管,心有余法不足”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市场调节价格最没有手段管

  市场调节最难管,最没有手段管。比如大家最关心的房价,是开放的,物价部门不能管一平方多少钱,只能管交易行为……

  本报讯(见习记者吴旦颖通讯员高诒茜)“现在物价部门缺的还是法。”昨日,省人大代表财经小组视察省物价局,在希望物价部门能够加强对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的控制时,省物价局负责人这样表示,房价等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最难管,最没有手段管。

  昨日上午,省人大代表财经小组视察省物价局时,有代表反映同是垄断行业,省物价局在电价调控上做得很好,近期又减负4亿多元。但为什么“打电话就没有透明度,打手机按分钟算,为什么就不能累积为真正的1分钟”?代表们提出,希望能够加强对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的控制。

  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说:“这个问题是明摆着的,但是无法去处理,心有余而法不足。比如宾馆酒楼停车费一晚是150元,都赶上酒店房价了。但是它们是放开的,自行定价,我们管不了。最近正向国家发改委申请,这一块也要把它管起来,希望搞最高限价。”

  省物价局副局长林林表示,市场调节最难管,最没有手段管。比如大家最关心的房价,是开放的,物价部门不能管一平方米多少钱,只能管交易行为,看看有没有明码标价,有没有价格欺诈。

  医药体制改革是今年广东省物价工作的重点。孙庆奇透露,药品收入占整个医院收入的38%,而且跟科室和个人的收入挂钩,因此常常开大药方、高价药,有利益牵动机制。现在,广东省在全国试点医药价格改革,国家发改委建议试用“处方费”,提高医生看病收入。主任医生、副主任医生、主治医生不同职称处方费不同,医生收入跟药价贵贱不挂钩,凭劳动的技术含量决定收入。

  七成人认为房价还会涨

  省情调查显示,五成广州人重新置业选6000-8000元/平方米

  如果重新置业,受访者中能接受6000-8000元/平方米价位的最多。深圳有14.53%的受访者选择2万元以上/平方米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实习生黎媛通讯员徐刚史玉梅)广深两地约七成市民认为,未来1年房价会继续上涨。昨日《广东大型楼盘居民评价调查报告》新鲜出炉。调查中共有69.1%的受访居民认为所在市未来一年房价会继续上涨,其中,认为“会有大幅度上涨”的比例占12%,估计“略有上涨”的为57.1%。

  本次调查由省情调查研究中心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在问及“您所在小区目前有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平均有67.4%的业主表示“没有”或“不清楚”,反映“暂没有,正在筹备中”的为11.1%。表示“有成立业委会”的占21.5%;这部分业主中,对业委会工作表示“满意”的占8.5%,“比较满意”的占35.8%,“一般”的为42.8%,“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占13%。

  在对广东未来房价的趋势分析上,省情调查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冯胜平表示,本次调查中共有69.1%的受访居民认为,所在市未来一年房价会继续上涨,其中,认为“会有大幅度上涨”的比例占12%,估计“略有上涨”的为57.1%,此外,认为“保持平稳”的占23.5%,“略有下降”的占5.9%,“降幅很大”的为1.4%。

  对于居民可接受的房价,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田丰透露,在经济条件许可内,如果重新置业,广州居民接受6000-8000元/平方米的约占一半(46.98%),4000-6000元/平方米的占22.06%,8000-10000元/平方米的占17.26%;深圳居民接受6000-8000元/平方米的居民最多(25.64%),8000-10000元/平方米的占17.52%,1-1.2万元/平方米为16.67%,2万元以上/平方米的占14.53%。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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