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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中未标中文登机地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1:25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上海4月25日电(谷鸣 自庆) 上海拥有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机场两家国际机场,其国际通行代码的英文标识分别为PVG和SHA。前不久,江苏省南京市市民钱先生因不识上述英文代码而延误了航班。事后因协商不成,钱先生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国航公司)在南京的代理商银燕旅游公司(以下简称银燕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因误机造成的损失。4月2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调解了此案,钱先生获得1380元的全额赔偿,并获赔精神损失费10元。 年逾七旬的钱老先生是南京市人,为前往德国慕尼黑探望女儿,他提前通过国航公司的代理商银燕公司购买了“上海—北京—慕尼黑”的国际联航机票。该机票票面均为英文及数字显示,无一中文标识。2006年9月22日,钱老先生赶到上海浦东机场,欲乘指定航班去北京,然后再换乘去慕尼黑的国际航班。就在其忙着办理行李托运手续时,工作人员却告知他机票载明的航班飞机在虹桥机场起飞。钱老先生一看表,发现时间已过8点半,根本不可能赶上8点50分的虹桥机场当次航班。钱老先生焦急万分,后经浦东机场工作人员指点,他立即重新购买了一张当日9时30分由浦东国际机场飞往北京的机票,赶到北京时幸好没误去慕尼黑的航班。 钱老先生探亲回到南京后,与国航、银燕两个公司交涉,要求赔偿因机票未标中文造成误机而产生的损失,但这一要求遭到了拒绝。为此,钱老先生以银燕公司未尽告知义务为由,将其诉至鼓楼区法院,索赔因误机而多支出的机票款、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500元。银燕公司辩称,其仅是国航公司的代售机票商之一,本身并无告知义务,且机票标明的客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钱先生要告也应告国航公司,自己不存在任何过错。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被告银燕公司全额赔偿原告因误机造成的损失,象征性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元。银燕公司表示,在按调解协议赔偿原告损失后,将向国航公司主张自身的损失。 谷鸣 自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