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MTV广州每首赔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4:18 钱江晚报

  “歌厅播放的MTV如果侵犯了歌曲的著作权,要按照每首歌赔偿1000元的基本标准进行赔偿”,昨天上午,在广州中院召开的关于入世以来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即知识产权庭)庭长黎炽森首次介绍了该院MTV侵权赔偿标准。 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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