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监管报告成为电力监管常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7:4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肖黎明国家电监会将定期发布监管报告,向社会公布电力企业等监管相对人执行电力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这是将于5月10日起施行的《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中透露的信息。

  电监会在2006年的监管工作中首次引入了监管报告制度,全年共发布专项监管报告6份,产生了较好反响。

  目前,电监会已经确定2007年度重点监管报告发布安排,包括《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报告》、《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报告》、《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管报告》、《2007年度关停小火电机组监管报告》、《发电机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监管报告》、《电力企业信息披露及信息报送监管报告》、《电价水平及执行电价政策监管报告》、《供电质量与服务监管报告》共8个监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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