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孩子又能参加高考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2:04 正义网-检察日报

  4月19日这一天,对于小明(化名)和他的两个伙伴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因为,就在当天下午4时,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对他们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这意味着,三个即将参加高考的孩子,可以和伙伴们一样安心地走进考场,去迎接属于自己的未来。

  事情还要从2006年12月8日说起。那天晚上,北京市某重点中学高三学生小明等三人在街上行走时被几个社会青年抢走钱财,三人很郁闷。当他们拐进一条小胡同时,迎面走来一位携黑色挎包的女子。他们随即上前威胁该女子交出钱财。案发后,小明等三人主动向民警交代了抢劫事实,并上缴了全部赃款。承办人考虑到小明等三人都是在校表现良好的高三学生,是因为一时冲动才起歹意,且具有自首和悔罪表现,遂建议对他们作不起诉处理。

  据了解,从去年12月到今年3月,该院侦监处共受理未成年案件70件152人,其中批准逮捕31件79人,撤销24件46人,不批准逮捕4件21人。而去年同期的这几个数字依次是39件73人、34件54人、4件17人和1件2人。

  “这些数字变化的背后反映了我们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该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杨新娥介绍说,“仅以外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为例,以前,我们对外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比较慎重,主要是担心他们可能会逃跑,从而影响案件审理。但从今年的情况来看,北京籍和外地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比例分别是51.9%和48.1%,二者没有明显差异。”

  未成年犯罪办案组的检察官程晓璐讲述了这样一起案件。17岁的天津籍女孩艳丽(化名),利用在表舅妈家帮助照看小孩的机会,先后盗窃了人民币3万余元。按照以往的办案经验,艳丽属多次盗窃且数额巨大,应当提起公诉并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艳丽和被害人存在亲属关系,而根据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为此,承办人仔细听取了艳丽对其犯罪行为的认识以及被害人对外甥女的处理意见。同时,向艳丽及其法定代理人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其立法意义。经过多方努力,艳丽的监护人将赃款全部退赔,被害人也表示愿意谅解。最终,该院对犯罪嫌疑人艳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王迪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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