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农产品实行“安检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4:23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记者昨天从省农林部门获悉,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我省从5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根据要求,凡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明,以及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合格报告单。对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认定)农产品进入我省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检测。现场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测不合格的,禁止销售。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相应品种农产品六个月内禁止进入我省市场销售,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宋良才 贺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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