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要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8:0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陈煜儒记者今天从交通部了解到,交通部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交通发展的中心任务,以交通行政执法合法、规范、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事业更好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据了解,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任务包括:确认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细化执法工作流程,确定执法责任。交通部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包括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人员资格制、案卷评查制、监督制、评议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和奖励制。

  交通部拟指定一批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将及时总结重点联系单位的做法,并在全国交通行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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