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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颁发“五一”劳动奖状奖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8:29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26日下午,在南京市委举行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南京总工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该市首届“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受到表彰。 据介绍,“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评选,要求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占50%以上,科教人员不少于20%,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民纳入评选范围;未组建工会、未签订集体合同、未建立职工大会、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和工会经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事业单位,均不得作为“五一劳动奖状”评选对象。 (吉 强 颜 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