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警配枪吓唬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09: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新闻背景】为提高社区民警的抓现行和震慑力,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近日指出,今后广州的社区民警外出执勤,不论是走访还是巡逻,都要带上枪。

  印象中,这位书记也曾说过这样的话:“警察要敢于开枪。”如今又要求社区民警不论是走访还是巡逻都带上枪。前后一联想,人们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警察当然需要有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震慑力,警用枪支也的确威力颇大。社区民警,顾名思义,就是与社区老百姓朝夕相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民警。他们人人腰别“盒子炮”,对犯罪分子不能说没有一丁点震慑力,对抓现行犯罪或许也有点帮助。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人人配枪的社区民警在与居民打交道时,会给居民带来一份莫名的紧张感、压抑感甚至是恐惧感,结果只能是把老百姓“吓唬”得不轻。

  此外,社区民警人人配枪,增加了枪支丢失、滥用的几率,枪支的管理能不能跟得上?再说,硬要提高社区民警震慑力的话,除了枪支,人人配备警棍等警械,不也行吗?

  前不久媒体报道,重庆警方开着装甲车上街巡逻,并且装甲车顶上架着长枪,据称也是为提高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由人人配枪到装甲车上街巡逻两件事,笔者想到毛主席说的那句话:“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而不是武器。”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提高警用装备水平以提高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和打击力度,无疑是必要的、重要的。但也不能过分迷信、依赖装备,搞形式上的威慑力。对犯罪分子最大的威慑力应是来自人———过硬的警察队伍和积极配合的人民群众。社区民警紧紧依靠、发动社区居民,搞好群防群治,陌生人一进小区,便遇到许多双警惕的目光和盘诘,不是一种对犯罪分子最大的威慑力、震慑力? (作者系安徽职员)□王小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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