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科规划办发布2007年度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2日06: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详细阐述了今年社科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思路与原则、课题设置以及申报要求。

  据悉,本年度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参考课题、自选课题、青年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五大类。

  (1)重点课题 主要是广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每项课题资助额度6万元。

  (2)参考课题 主要是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具体问题的研究,每项课题资助额度3万元。

  (3)自选课题 主要是基础理论和学科前沿的研究,由课题申报者自行选定题目,每项课题的资助额度1~2万元。

  (4)青年课题 主要扶持青年学者的研究。由课题申请者自行选定题目,课题申请者和主要参加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每项课题资助额度0.5万元。

  (5)立项不资助课题 主要是指选题具有研究价值,并且已有研究经费,经评委评审后同意立项的课题。

  另外,本《课题指南》不包括委托课题。委托课题主要指:重大理论研究课题,关系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性课题,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调研课题。委托课题列入年度滚动课题,由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指定有关高校、社科研究机构、党政职能部门承担,由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每个课题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规划资助课题。

  2.已承担市规划资助课题至2007年8月底前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3.凡已获得国家、省立项资助的规划课题不得再重复申报市规划课题。

  4.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引用材料务必注明出处,并附重要参考文献目录。

  5.对于重点课题,鼓励先以论文或调研报告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再在两年内以专著作为最终成果申报;对于参考课题、自选课题和青年课题,鼓励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作为规划课题的最终成果申报,并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

  6.以辞典形式为规划课题最终成果者,不予受理;缺乏内在逻辑关系,把各种观点的文章编辑在一起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规划课题最终成果提出申请。

  具体申报办法:

  1.申报者首先登录“广州社科网(www.gzsk.gd.cn)”或“中国广州网(www.guangzhou.gov.cn)社科规划”进入“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按网上申报的指引填写相关的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填写完毕并上传我办后,各单位科研处负责打印一份并加具单位意见及公章后报送我办存档。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左边装订。

  3.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4.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东路363号宝供大厦2楼215室,邮编:510635,电话: 020-38483171,传真:020-38483162。

  5.申报时间从2007年4月30日起至2007年5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立项时间为2007年8月。

  附:重点课题(每项资助6万元)

  1.广州实施富民强市战略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2.广州实施"中调"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3.打造区域文化中心与增强广州文化引领功能研究

  4.广州改革开放30周年基本经验研究

  参考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

  1.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后广州对外开放对策研究

  2.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条件下广州工业发展模式研究

  3.提升广州市流通领域竞争力研究

  4.广州2010年亚运会人文环境研究

  5.广州农民工生存状态与社会保障战略研究

  6.解决广州市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研究

  7.加强在穗流动人员管理研究

  8.广州市和谐城市建设与公共财政制度创新研究

  9.建立和完善广州社会工作模式研究

  10.广州市职业教育发展研究

  自选课题(每项资助1~2万元)

  自选课题是关于哲学、法学、政治学、文学、语言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学、考古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学、传播学,以及综合、新兴学科等方面自选项目的研究。

  青年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

  青年课题资助35岁以下(含35岁)申请者围绕各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面自行选定的研究课题。

  立项不资助课题

  立项不资助课题是已有经费来源、专家评审同意立项、但不再给予规划经费资助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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