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售经适房禁止搭卖车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8:08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赵文明湖南省长沙市日前出台《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禁止搭售车库的通知》,通知规定,禁止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搭售车库。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石长松表示,今后各小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一律不得搭售车库(含杂屋)等住房外独立商品,而必须遵循自愿选择和公平交易原则,由住户视其经济承受能力和居住需求选购。对原已搭售的车库应重新征求购房者意见并确认,不愿购买者应予同意及退款。对已建成车库可采取政策允许的其他手段妥善处置。

  通知下发后,仍继续售房搭售车库的,一经查实,将由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房产综合执法队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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