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起特大事故处理133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02:16 北京晨报

  安监总局、监察部公布调查结果,6名地(厅)级干部受处分

  5起特大事故死亡249人,处理133人

  昨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监察部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5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5起事故死亡249人,共处理13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人,受处分人员中包括6名厅级干部。

  ■在押矿主被公安照顾

  一公安副局长入股煤矿分红60万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事故单位和业主无视法律、安全管理混乱等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一些地方安全监管乏力,不认真履行职责,个别人甚至徇私枉法。唐山刘官屯煤矿所在的开平区,公安分局两名副局长接受贿赂,贪赃枉法,事故发生以后,已经把这个矿主逮捕拘留了,但春节前,两名公安局副局长为他们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然后矿主逃到了加拿大,最后迫于压力又回来了。事后查明,其中一名副局长在刘官屯煤矿非法入股50万元,分红60万元。

  ■5起事故处理133人

  唐山市政协主席张耀华被党内警告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说,5起特别重大事故中,共处理133人,其中,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人,包括给予行政撤职处分27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42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34人。

  他特别指出,在事故调查中,加大了对瞒报事故、权钱交易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的力度。如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原刘官屯煤矿)“12·7”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对原刘官屯煤矿矿主在押期间出境外逃和开平区有关干部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处理,给予党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主要原因包括: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拒不执行停工指令,管理混乱,违规建设、非法生产;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开平区、唐山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煤矿停产整顿的要求不力。

  唐山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张耀华(2006年9月免去市长职务,2007年2月任政协主席),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党内警告处分。

  ■瞒报与刚性指标无关

  症结在于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针对记者提出的“在刚性指标重压下,瞒报事故成为极少数企业和地方政府官员的本能选择”问题,李毅中表示,一季度以来,煤矿有9起重特大事故是瞒报的,占重特大事故的五分之一。“这个比例不小,但把这个现象简单归结为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考核、下达指标,这个说法我不赞成,不正确,至少是误解。”他强调,“恰恰相反,症结就在于责任制不落实,在于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是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弊端,因此才要重典治乱,依法治安,才要落实责任制”。

  李毅中说,一些事故责任人、不法业主出现瞒报、谎报、逃匿的情况,轻一点说存在侥幸心理,以为瞒报别人就不知道了,以为逃跑以后时过境迁就不了了之了。重一点讲,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事实证明,他也没有瞒住,他也没有跑掉。在群众和媒体举报之下,各地政府立即组织进行追查、追逃,严肃处理,很快就真相大白了。晨报记者 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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