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万“飞来财”误入股民账户 买股先亏后盈 该舍?该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07: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75万“飞来财”误入股民账户买股先亏后盈
本报讯 (记者徐靖 实习生沈十全)证券公司一笔多达75万元的巨款不知何故,竟然进入客户冼先生的账户。自称对此毫不知情的冼先生委托朋友,将自己的账户余额全部用来购买“钢钒权证”,结果一天下来,竟亏3万多元。就在证券公司与冼先生就这笔亏损的责任纠缠不清时,竟出现戏剧性转折一幕,昨日上午刚一开盘,钢铁股票价格高企,冼先生赶紧将自己用证券公司75万元资金购买的“钢钒权证”全部抛出套回现金,不仅没有亏损,反而赚回2000多元。回忆起过去两天来的一波三折,接受记者采访的冼先生仍然心有余悸。

  惊

  75万元不明巨款惊现炒股账户

  家住禅城的佛山某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冼先生是一位老股民,5月8日上午10时左右,正在南海区办事的冼先生听说经过“五一”休市后,股指大幅上涨,于是赶紧打电话委托公司的一个朋友,帮自己购买一贯持有的“钢钒权证”。

  “朋友问我买多少,我估计自己的账户余额大概在1万块钱左右,就告诉他,把账户所有余额都拿出来”。冼先生告诉记者,那时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用于购买“钢钒权证”的钱,竟然有70多万元之巨。

  据冼先生介绍,5月8日他一整天都忙于业务,无暇顾及其他,手上持有的“钢钒权证”当天也没有抛掉。9日中午11时左右,冼先生才回到公司打开电脑查看股市行情,“我当时就发现情况有些异常,但之前也碰到过类似情形,一般很快就会恢复正常,所以也就没有在意”。

  直到前日下午2时30分左右,来自证券公司的一个电话才让冼先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你有没有意识到你账户的余额增多了”,对方在电话中质问冼先生,“是有些不正常,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冼先生答复说。随后,证券公司表示,公司因为技术原因导致75万元资金进入冼先生账户,并要求冼先生赶快将手中持有的权证全部抛出套现,以返还“误入”他账户的75万元资金。

  险

  股市下跌亏3万元谁来埋单?

  前日下午3时许,接到证券公司电话后,冼先生再次核对,发现事实果然如此。“因为‘五一’休市,我也不清楚这笔资金是什么时候注入的”。

  正当冼先生准备将“钢钒权证”全部抛出以返还这笔“飞来横财”时,眼前的情景却让他心惊肉跳,“那时‘钢钒权证’已经下跌6%,进入股市的75万块钱,让我直接亏损了3万多元”,面对交易后即将发生的巨额亏损,冼先生马上与证券公司沟通。在电话中,证券公司指责冼先生不应当将不明所得投入风险巨大的股市,并表示由此发生的亏损,理当由冼先生本人承担。

  对此,冼先生却满腹委屈,“资金无缘无故进入我的账户,我事先也并不知情,现在亏了怎能让我来承担呢?”

  鉴于此,冼先生向证券公司提出要求,要么立即抛出,但3万多元钱的亏损以及由75万元资金进入股市产生的交易费用由证券公司承担,要么暂时不抛,等权证价格上升挽回损失后再行平仓,双方僵持不下。

  最终,据冼先生说,证券公司发出了“最后通牒”:5月9日,还可以让冼先生自由确定平仓时间,如果冼先生坚持不抛,则由证券公司于10日上午股市开盘后冻结账户,强行平仓。

  转

  股价回升抛出反赚2000多元

  昨日上午9时40分左右,就在证券公司与冼先生双方僵持不下之时,事情突然有了转机。由于昨日股市开盘后,钢铁股价大幅攀升,带动权证价格上升,冼先生所持有的“钢钒权证”也一路高企。上午9时40分左右,冼先生见损失差不多已经挽回,立即出手,将利用“飞来横财”购买的“钢钒权证”全部抛出,交易完成后,证券公司立即收回75万元资金。粗略一算,冼先生不仅没有亏损,竟然还赚了2000多元。

  上午11时,该证券公司佛山季华营业部总经理杨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既然已经成功套现,此事便到此为止,公司也不打算追回冼先生利用那笔资金获利的2000多元。但他表示,公司技术部门正在全力追查75万元巨额资金“误入”冼先生账户的原因,并表示以后将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对于这样的结果,冼先生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告诉记者,自己算是运气好,他的另一位朋友可就没这么幸运了。“前天他的账户也突然多出6万多元,昨天下午,证券公司发现后要求他尽快平仓,朋友只得照办,结果一下子亏了3000多元”。

  证券公司:

  于情于法客户都应承担责任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联系到该证券公司佛山季华营业部副总经理冯女士。冯女士称,冼先生的账户暂未冻结,冼先生用证券公司75万元巨款购买的“钢钒证券”仍未抛出,而具体处理结果有待总公司作出决定。采访中,冯女士对冼先生的做法相当愤概,她认为冼先生对自己账户余额不知情的说法完全是一种托辞,想推卸责任,“那么大的一笔钱进入你的账户,你会不知情?就算你不知情,到后来知道账户异常,为何不跟我们沟通,向我们咨询?”

  冯女士表示,于情于法,冼先生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产生亏损让我们承担,万一盈利了,钱又归谁?”冯女士称,股市风险巨大,不可能像冼先生所说那样,一直持有用那笔资金购买的权证,直到挽回损失为止,“现在还仅仅是下跌了6%,如果不及时撤出,再下跌个60%,到时候该如何收场?”

  律师

  说法

  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李进律师:客户的账户突然不明不白多出75万元资金,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客户确实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笔资金拿去炒股,应该属于“善意的不当得利”,无论盈亏,责任都应由证券公司承担。但如果客户明知该笔资金不是自己的正当所得,仍然拿去进行投资,一旦发生亏损,必须由自己承担,如果盈利,盈利所得证券公司则有权追回。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确定客户对这笔款项进入自己的账户是否知情。

  事情的起因是证券公司资金“主动”进入客户账户,客户非偷非抢,那么证券公司是否也有一定过错呢?对此,李进表示,如果经查证,确实是证券公司由于自身技术原因导致资金“误入”客户账户,那么证券公司肯定有过错,但这不足以成为客户利用该笔资金炒股的理由。也就是说,即便证券公司有过错,客户也不应该拿着不属于自己的钱去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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