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要人有话说:江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似少实多 言近旨远

  物权法只确定物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不确定物的来源问题。即使是抢来的财产,也不能被随便抢走。———江平

  言论背景:物权法草案专家起草组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昨天在西南政法大学作《中国物权法立法思维冲突的分析》演讲时表示,对没有合法来源的私有财产,物权法也照样应该予以保护。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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