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小区请物管政府给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2日10: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王玲)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居工程”实施物业管理的工作意见(试行)》目前已经颁布实施,根据该《意见》,中心城区的“新居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全面实施物业管理,政府将对“新居工程”住宅区物业服务费用予以部分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多层住宅,按每月0.25元/平方米予以补贴;高层住宅,按每月0.5元/平方米予以补贴。

  “新居工程”各住宅小区要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而物管企业也将由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新居工程”住宅区物业管理从业岗位应当优先招聘本社区人员,且从本社区需就业的人员中选聘的比例不得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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