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西药最高零售价下周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2日14:31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忠伟记者秦武平)市物价局、市卫生局昨天联合发出通知:下周二起调整在本市销售的260种西药最高零售价。

  此次列入调价范围的260种市售西药,包括消化系统、麻醉、诊断、镇痛用药等几大类。除国家统一规定的剂型规格外,本市还作了补充,现共计3100余种。其中多数药品在本市通过连续几年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已有不同程度下降,本月15日起仍将按国家统一规定再次降价。据了解,此次药品降价的平均幅度为7.4%,最高降幅超过50%。

  为使市民真正受益,本市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凡现行零售价高于国家规定水平的药品必须降价;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最高加价率不得超过15%,其中实际采购价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在降低药价总水平的同时,对个别临床急需、价格偏低、疗效确切但市场短缺或断货的药品,将适当放宽最高零售价,鼓励企业恢复生产,保证供应。

  市民可通过市发改委网站(www.shdrc.gov.cn)查询药价调整情况,在看病购药过程中发现价格问题可拨打12358热线投诉。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价格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不执行规定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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