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减轻农民负担严禁擅自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08:06 法制日报

  本报长沙5月13日电 记者赵文明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出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意见要求从今年起取消向大中型水库灌溉受益农民收取水费附加。要抓好对村级组织收费行为的监管,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钱修县、乡公路,不准向农民搞统一标准的集资、摊派修村级公路,不准新增债务贷款修乡、村公路;要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该减免的要坚决减免,能豁免的应予以豁免;确实要清收的,要严格界定范围,只限于清收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尾欠,只允许财政人员参与清收。

  要突出抓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的落实,除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就餐学生伙食费4项费用外,禁止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翻建自用住房,国土资源和建设部门只能收取证书工本费,免收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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