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公路设卡检查须省政府批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08:06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郭建珍 通讯员龙湛在公路上设立检查站、收费站等审批权在省政府。对未经省政府批准,在公路上乱设站卡的,要立即拆除,严肃查处,同时对有批准责任的负责人即行撤职。记者近日从山西省人民政府获悉,今后,山西省要严格控制公路上的站卡设置。

  山西省规定,除省政府外,地方各级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都无权批准任何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站卡。公路站卡要少增加或不增加、少延期或不延期。

  同时,山西省政府规定不许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不许向上路执收执罚的单位、个人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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