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铭控媒体加重诽谤案开庭 记者:曾向鸿海查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11:39 中国新闻网

  图为摄于2007年1月7日的郭台铭资料照片。中新社发 张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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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14日电 鸿海集团负责人郭台铭控告《时报周刊》加重诽谤案,台北“地院”今日(14)日开庭调查,郭台铭的委任律师罗秉成指控《时报周刊》封面故事报道“刘嘉玲狠削郭台铭一亿元”,报道内容不实已损及郭台铭名誉;撰稿记者陈昱翰则辩称,全篇报道都是他写的,消息来源不只是爆料者,他还曾向鸿海集团内部员工查证。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罗秉成指出,《时报周刊》第1518期封面故事报道“刘嘉玲狠削郭台铭一亿元”,内文又有“钱可以买到性,但买不到爱”等文字,整篇报道影射这一亿元新台币是性交易的代价,导致外界误认郭台铭有物化女性之嫌,整篇内容不但报道不实,还损害郭台铭的名誉,因此控告《时报周刊》董事长黄肇松、社长兼总编辑张国立、撰稿记者陈昱翰加重诽谤。

  黄肇松、张国立两人以因公出差为由请假;笔名陈大树的撰稿记者陈昱翰则表示,黄肇松不参与编务,张国立虽然看过稿子,但并未修改,整篇稿子都是由他负责。

  陈昱翰说,这篇报道主要是以刘嘉玲为报道对象,郭台铭是受害人,至于报道的消息来源,不是只有爆料者的说法,他还曾向两名鸿海集团的资深员工查证过,也曾向刘嘉玲的经纪公司查证,但经纪公司不响应。

  他指出,爆料者与郭台铭是好朋友,因此他认为爆料内容可信度很高,不过他在庭上并未透露爆料者真实身分。另外,他也承认报道前并未向郭台铭本人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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